一、依據本校「學生1 4專案推動方案」及「學生1 4專案獎勵規定」等法規辦理。
二、證照獎勵申請說明
Step 1、提報證照
- 期間:108年2月18日至3月13日止,逾期未提報證照,不再受理,亦無法申請獎勵。
- 路徑:
- 一般證照:單一入口/學生學習歷程系統/證照/新增證照
- 英檢證照:單一入口/學生學習歷程系統/英檢系統/新增證照
- 先在「證照名稱查詢」欄位輸入證照關鍵字,若確定找不到相關證照,請再E-mail清晰的證照圖檔至qiuyuru@yuntech.edu.tw,以便學校建立資料。
Step 2、證照審核
- 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止,由系所、研發處進行雙重審核,不論是否通過皆會E-mail通知,請務必留意學校信箱。
- 若遭退回/不核可,請至證照系統確認退回/不核可原因,進行修正後再送出資料。
- 證照遭退回者:
- 選擇「證照系統→退回證照修改」,進入修改頁面;
- 依據頁面說明修改「遭退回的證照」;
- 修改完成,點選「送出」即可。
- 退回修改之操作說明,請參考附件資料。
- 證照遭不核可者:請重新提報。
Step 3、獎勵申請
- 期間:108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止,逾期不再受理申請。無先提報證照,無法申請獎勵,請參考Step 1說明。
- 路徑:
- 獎勵要件(2者皆須符合):
- 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語言、專業及資訊等證照之大學部、研究所(含在職班)學生,及107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,其證照需與各院系所核心專業能力相符合。
- 已完成提報的證照,且證照生效日需在107年8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區間。
五、語言、專業及資訊等類別之證照得分別提出申請,但同一申請期間同類別之證照僅能申領獎勵一次。
六、為維護學生權益,請院系所在審核證照時留意各學年期資料是否皆已審核。
七、獎勵金發放:
- 由學校出納組直接匯款至獲獎者銀行帳戶(預計5月初),請務必至學校出納系統建立銀行帳戶資料。尚未建立者,請填寫附件-劃帳申請表,送至學校出納組(行政大樓1F)。
- 各級證照獎勵金額度請參閱「學生1 4專案獎勵規定」。
承辦窗口:研發處就業組邱小姐,05-5342601分機2542,E-mail:qiuyuru@yuntech.edu.tw。